******医院北侧,北总干渠东侧,占地面积5682㎡,现拟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[2016]31号)、《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》、《关于认真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酒自然资源函发〔2021〕357号)等文件精神,用途拟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(机关团体用地、新闻出版用地、教育用地、科研用地、医疗卫生用地、社会福利用地、文化设施用地、体育用地、公共设施用地、公园与绿地)的建设用地地******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调查地块为莫高镇窦家墩村集体土地,土地类型为农用地,我公司主要通过查询管理部门备份的历史资料、历史卫星照片,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途径对地块历史进行了解,判断该地块不涉及工矿、养殖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输送等用途,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记录。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,依照相关技术导则的规定,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活动可以结束,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联系人:赵工
联系电话:0******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司内容如有异议,在规定的时间内可通过电子邮件,书面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、评估单位、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,并留电话。